仗義執言:亂屈懲教署居心何在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聲稱在東頭懲教所遭懲教人員要求「剝光豬」,並以「人身侵害」和「行政失當」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懲教署索償,結果敗訴。不過,他仍不甘心,聯同其他反對派中人舉行記者會,稱懲教署的投訴機制「有漏洞」,要求申訴專員介入。

實際上,懲教署目前的投訴機制已有足夠渠道,所謂「有漏洞」是毫無根據的抹黑。例如懲教署司鐸,作為法例委任的獨立神職人員,可以在任何合理時間內與在囚者接觸,並可以就投訴或監獄內的情況作出報告;申訴專員公署亦早已有權就投訴作出調查,或要求懲教署協助調查。可見目前實在已經有足夠投訴渠道及機制,不存在投訴制度不公的問題。

香港釋囚重犯率在全球屬於相當低的水平,懲教署的更生工作成績享譽國際,有目共睹。現職的懲教人員對更生工作充滿熱誠,多年來堅守崗位,默默耕耘,奈何近年不斷被反對派抹黑醜化,已經嚴重打擊士氣。

黃之鋒一直用盡方法抹黑、醜化紀律部隊,指懲教署「自己人查自己人」,入稟索償。黃之鋒告懲教署的案例已經被判敗訴,法官更批評他的供詞前後矛盾,他所謂的經歷是否合理及可信?黃之鋒以其所謂「親身經歷」,一口咬定懲教署有問題,抹殺了懲教人員的辛勞,非常不公道。反對派議員三番四次抨擊懲教人員,居心何在?

監獄是懲罰與教育的地方,對囚犯必須懲與教並重,以助他們改過自新、重投社會。獄中生活有規有矩,希望在囚人士學習紀律,學懂控制自己,習慣守規矩,從此奉公守法,自力更生。懲教署多年來幫助無數人士更生,希望各界尊重懲教人員的工作。

筆者呼籲反對派中人,停止作出不實指控,並且不要再試圖影響懲教署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