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遞員涉串騙必勝客1.5萬工資

【本報訊】必勝客速遞員受傷放病假時疑照上班,涉與三名經理訛稱其工作由另一人完成,令公司向該人多付逾一萬五千元工資,其中速遞員另涉詐騙社會福利署逾三萬二千元意外傷亡津貼。四人被控串謀詐騙和欺詐兩罪,案件昨在沙田法院提訊,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案件到六月三日再訊,待辯方索閱文件,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四名被告依次為卅六歲的咖啡店經理鄧永棟、卅五歲司機速遞員麥偉芳、卅一歲建築工人邱錦檀及卅九歲速遞員張明超。四人在案發時均為必勝客員工,鄧是餐廳總經理,麥和邱是助理經理,張則是速遞員。張在案發前遇車禍,獲公司批准放病假。控罪指四人於一六年十月八日至翌年四月九日,與姚偉其和黃海倫串謀欺騙必勝客管理有限公司,訛稱張的工作時數及他所送遞的食物訂單,均是由黃完成,導致必勝客向黃多付工資及佣金。

另被控呃社署3.2萬援助

張另被控於一六年十二月廿一日至翌年三月十四日,在他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時,向社署隱瞞他於一六年十一月廿四日至翌年三月十四日期間曾工作廿二日,誘使社署向他發放逾三萬二千元援助。

案件編號:STCC 59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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