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漏招450遊樂場地停執法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有逾一千七百個公眾遊樂場地,過去多年「做漏招」,令最少涉及四百五十個場地未有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要求,於土地註冊處存放相關場地圖則,當中包括鰂魚涌公園、西貢福民花園、吐露港花園,以及荔枝角公園部分地方等。康文署現已即時叫停在該等場地執法,署方及控煙酒辦在這些場地執法困難。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是「低級錯誤」,可面臨被「翻案」。

「漏招」問題緣於上述條例第X部及第2(1)條有關公眾遊樂場地的英文釋義文本,與中文文本就是否必須已完成在土地註冊處存放圖則的程序並不一致。涉及四條法例,包括《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遊樂場地規例》及《泳灘規例》,影響執法部門對控煙、擺賣或唱歌等的檢控。

最少3個月始完成補鑊

康文署回覆本報稱,正尋求法律意見釐清對執法的影響,並已知會各受影響場地暫時停止執法行動,署方職員仍會提醒場地使用者不應違規。截至本月七日約有四百五十個公眾遊樂場地,尚未完成將相關圖則存放於土地註冊處的程序,署方正與相關部門加快處理,目標於三個月內完成所需程序。

衞生署控煙酒辦表示,康文署去年八月通知控煙酒辦,由於一個公眾遊樂場地未完成存放圖則的程序,須暫停在該處執法。其後,康文署亦通知在其他場所有同樣問題而暫停執法。自此,控煙酒辦在收到所涉及的公眾遊樂場吸煙投訴後,便盡快與康文署核實該場地是否完成存放圖則程序,以便安排執法或轉介康文署處理。

議員斥荒謬 恐面臨翻案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區諾軒認為當務之急,是盡快向土地註冊處提交遺漏的文件,以保證執法權力,亦需要徵詢律政司法律理據,與不同部門制訂適當臨時措施,避免管理場所出現嚴重問題。身兼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形容事件荒謬,康文署竟有數百個公眾遊樂場地或已在刊憲後未有按法律程序向地政總署提交圖則,屬「低級錯誤」,影響執法人員在相關場地檢控違例吸煙或唱歌人士,而已被判罰的人士,即使當事人有違規,如因法例不完善,故仍有權「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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