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擔任受託人的「特殊需要信託」本月內接受申請,讓家長可預先計劃有智障或自閉等子女在雙親去世後的生活開支。有家長擔心港府信託的入場費為廿多萬元,另每年管理費兩萬多元的水平過高,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為信託解畫,指港府信託是非牟利,該筆廿多萬元的費用屬「按金」而非入場門檻,管理費亦遠遠低於私人信託服務。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將討論事宜。
羅致光昨發表《「特殊需要信託」為有需要家長提供選擇》為題的網誌,解釋成立信託的目的是為有足夠財產的中產家長,提供可信賴及負擔的服務,並用於在他們離世後照顧其有特殊需要子女的長遠生活需要,並不一定適合所有家庭。對於有福利需要的家庭,社署一直透過現有的福利及社會保障機制,如透過社署署長法團名義,為有特殊需要人士開設法團戶口,協助他們管理相關款項,如綜援金等。
羅指私人信託服務的年費需要十多至廿萬元,一般會設達千萬元以上的入場門檻。港府信託屬非牟利,該署只按資金管理及行政開支成本計算收費,管理費遠低私人信託,其他服務費用如個案管理等由港府全數承擔。他又指要求家長在開設戶口時支付約廿多萬元指定金額的安排,是源自家長訴求,因處理遺囑的法律程序需時,該筆「按金」可在該時段即時啟用,確保其子女可得相應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