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執行處長:律政司應設法令公眾釋疑

【本報訊】律政司在未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下,決定不就UGL案控告前特首梁振英,引起社會上極大爭議,有人認為律政司是持雙重標準,破壞法治精神。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朱敏健表示,不評論個案,但指公眾對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這個程序問題有懷疑,是可以理解,應設法令公眾釋疑。

三年前臨危受命 朱敏健今退休

朱敏健接受訪問時表示,廉署負責調查案件,當事人背景非考慮因素,檢控與否交由律政司決定,廉署最終亦要將報告提交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通過,確保案件獲得公平處理。至於律政司是否尋求外聘律師的獨立法律意見,則由對方經過全盤考慮作出決定,但若案件本身證據不足,「唔會律師A話唔告,律師B話告」,故核心問題是證據。

至於坊間有人把UGL案與胡仙案比較,朱表示,資料顯示,律政司當年是以公眾利益為由不就胡仙案作出檢控,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朱敏健七八年加入廉署,今日將會退休。他於一六年七月廉署爆出人事風波時臨危受命,由監警會重返離開了五年的廉署,廉政專員白韞六親自約見並邀請他回巢。他不諱言,當年公眾曾對廉署提出質疑,「但我可以講,返咗嚟三年,其實冇(變質)。我可以派定心丸畀大家,我哋(廉署)嘅業績,只會愈嚟愈好,透明度愈來愈高,亦沒有青黃不接問題。」

保障私隱 天未光拉人「為個客好」

對於外界一直有疑問,「點解廉署總係天未光就上門拉人?」朱敏健爆料指,「其實係為個『客』好,只有咁早上佢屋企話單案畀佢聽,先可以保障佢嘅私隱,等佢可以告假,唔使去佢公司拉人。」他對接任人留下十六字真言,「大膽創新、小心落實、通盤考慮、吃苦如蜜」;並送上七言詩予所有同袍,「輕舟齊馭覓新舵,破案翻騰渡劫波,驚風物語雖無懼,和衷共濟創巍峨 。」又指退休後會稍作休息,如有適合的公職,會作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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