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港使用真槍射擊,除了紀律部隊外,各個槍會亦可在指定的靶場讓會員合法「燒槍」。然而,市民欲收藏真槍需要向警方申請,警方會嚴格審批相關人士是否合乎資格,才批出許可證。有資深槍械愛好者表示,持槍牌者若要在家擺放真槍需遵守嚴格守則,警方亦會定期進行家訪,以防止發生意外。
一名槍械愛好者表示,家中收藏數十支槍,主要以氣槍及模型槍為主,當中包括「閹槍」(失效槍械)。他指,市民若要合法地收藏「閹槍」,必須向當局申請豁免證明書,他當年從外國購入「閹槍」時,槍械商會先發出一張「廢除功能檢驗證明」,再向槍械牌照科申請,當局查明個人紀錄沒問題,身家清白後,便批出豁免證明書,讓他合法收藏,惟當局會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家訪及核對槍械資料,確保安全。
至於要使用具發射功能的真槍,必須加入槍會成為會員,然後到指定練靶場射擊,惟並非每個人都合資格加入槍會,須通過多重審查。警方發言人指,目前共發出約二千一百個槍械彈藥管有權牌照,持牌人包括持槍護衞員、射擊運動員及槍會會員等,至於豁免許可證則有約一千個,涉及槍械包括失效槍械、影視拍攝用的火器及體育用途的起步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