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內地婦嫁給年長十八年的港漢後移居本港,惟夫婦於今年元宵佳節時,因晾衫事宜起爭執,婦人隨即拿起生果刀和菜刀襲擊丈夫,瑣碎小事演變成家暴。婦人被捕,控以一項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時,法庭批准她自簽二千元守行為十八個月了結事件。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慨嘆中港夫婦相處不易,並授以「為妻之道」,告誡被告:「你唔再愛佢唔緊要,不過唔好『蝦』佢,至少佢畀你嚟到香港,有更好嘅未來!」
涉案四十二歲被告蒲淑容,報稱侍應,昨在六十歲丈夫梁永賢的陪同下到庭應訊,控罪指她於上月十九日,在何文田愛民邨的住所內襲擊梁。
控方昨表示,經詢問被告丈夫意願後,同意讓被告簽保守行為。吳官起初聞言大感驚訝:「用兩把刀喎!一把生果刀,一把菜刀。」直言案情非常嚴重,被告亦表示「知」。吳官坦言不明白其夫何以肯讓她簽保,估計是丈夫念及夫妻和子女情份上,不願意出庭舉證,故最終准被告簽保。
案情透露,原居內地的被告與丈夫於○二年結婚,育有一對孖女,她三年後獲批移居本港,搬入案發單位。兩夫婦近年常因家庭小事有積怨,感情轉差,至案發當晚十時許,兩人再因晾衫和家務等小事起爭執,被告先用生果刀的圓端「篤」丈夫腰間,事主未有受傷,惟她再拿出菜刀,用刀背襲擊丈夫,令對方的左肩、左前臂和左腳跟等有擦傷,被告稍後被捕。
吳官昨在庭上慨嘆,本案就如很多中港婚姻一樣,「是一場悲劇」,她指被告當初是「擘大眼」嫁給比她年長十八歲的丈夫:「當時大家都年輕力壯,你冇嫌棄佢,不過我唔係話你依家嫌棄佢。」
吳官強調,夫妻相處是一門很大學問,勸誡被告:「你唔再愛佢唔緊要,不過唔好『蝦』佢,最少佢畀你嚟到香港,有更好嘅未來。你唔愛佢可以離婚,但唔應該使用暴力,造成悲劇。」官並明言若被告再犯,會判即時監禁,被告點頭示意。
案件編號:KCCC 48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