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否認防水工程差 諉過工人操作失誤

【本報訊】西九龍政府合署北座大樓疑因趕入伙爆出七宗罪,屋宇署及建築署承認,北座八樓辦公室早前曾發生滲漏事故,指與大樓的設計及防水工程無關,只推說承建商於九樓空中花園進行測試時,因工人操作不慎而引致有水流入九樓室內範圍,並沿管道滲到八樓部分辦公室,已責成承建商跟進及修正受影響的部分和改善其測試工作流程及管理,避免類似事故再發生。部門亦確認八樓曾發現老鼠出沒,已要求管理公司及承建商跟進食環署的防治鼠患建議。至於廁格數量、食水、空氣質素及逃生樓梯數量則符合要求。

建築署死撐:重視安全

屋宇署指建築署在「交樓」前,已確保各層內部裝修和系統作最後調試完成。建築署稱十分重視建築質量及消防安全,會繼續與承建商及管理公司協調及跟進合署北座的管理和跟進修正工作。產業署則指已聯絡建築署、承建商及物業管理公司適切處理北座的空氣、水質,清潔及衞生等有關事宜,會繼續密切關注情況。

走火梯剩一條 極危險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指,政府物業不受建築物條例所限,不需申領入伙紙,但建築署會批出完工證明書,確保與合約相符,安全並可使用,基本喉管、消防系統、天台及空中花園的防水工程均應完備,並完成測試。何指,入伙後仍出現漏水問題實屬少見,如不涉及防水層問題,不排除是有人將水錯誤流入管道井,再經風喉管或電線管等流到下一層。他又指一般商廈應有至少兩條走火樓梯,否則會違反消防條例,如有短期工程需要有臨時措施,如通知管理公司,「得番一條係好危險,萬一有火警會影響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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