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香油箱 內地男:錢係神仙嘅

內地男子日前持雙程證到港期間,在西貢蠔涌車公廟內疑「在太歲頭上動土」,涉嫌搬走該處「太歲殿」內一個載有逾萬元香油捐款箱,當場遭廟祝的兒子撞破。被捕內地男被控以一項盜竊罪,昨解往東區法院提堂。被告先向法庭聲稱「啲錢係神仙嘅」、「我都係攞嚟幫人」,再質疑「個箱咁細點裝到一萬五千元」,甚至指法庭逼他認罪等等。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則與被告「妙問妙答」一番後,認為案件須經審訊處理,將案押後至明日(4日)轉往觀塘法院處理,並將被告收押懲教署看管。

涉案卅七歲被告譚文華,報稱無業,被控三月一日於西貢蠔涌村車公廟內,偷竊一個內有一萬五千八百多港元及二元五角人民幣的捐款箱,屬於蠔涌村車公廟的財產。

稱無規定偷廟錢犯法遭駁斥

打扮斯文的被告則親身上陣,時而用普通話、時而用不流利廣東話跟裁判官對話。當他被問及是否認罪時,被告首先指:「啲錢唔係佢私人o架喎,係屬於神仙喎,世界上好似無邊個國家規定偷廟嘅錢係犯法o架喎」。裁判官羅德泉指:「響香港呢,偷廟嘅錢係犯法嘅,我唔知你來自咩地方,或者有人以為廟啲錢係用嚟濟助有需要嘅人,或者係屬於神嘅用嚟比人濟急……」被告即時認同:「係囉,我都係諗住攞嚟幫人。」

羅官續指:「但響香港,唔係你咁諗嘅!」被告又質疑:「佢(警察)都無響我面前開箱數有幾多錢,我點認啫?個箱咁細,點裝一萬五呀?一千五就得啫,警察可能呃我o架,係咪先?」,羅官表示:「咁你咪唔好認囉,你有自由選擇唔認罪,咪交法庭審囉,叫控方證明個金額,如果你連偷都唔認,咪審囉!」被告反駁:「咁你即係逼我認啫,咁我認罪係咪會馬上判先?」羅官明言,並非逼他認罪,亦指要考慮案情及背景,未必可即時判刑。

官:神仙錢都係錢 拒保押後訊

被告再表示,沒有足夠時間考慮答辯,羅官強調,被告可以要求押後作考慮,被告遂說:「咁我只係講多一句,我相信香港嘅法律係公平公正嘅」,羅官回應:「你唔使講呢啲嘢,全世界都知香港法律係公平公正嘅」。對於案件要押後,被告似有猶豫,一度表示:「如果押後都係一樣結果,我辯唔過你o架喎……我認(罪),但唔同意個金額」,羅官遂解釋,不會接納他在此情況下認罪,故將案轉交觀塘法院處理,屆時由該處裁判官決定要全面審訊、或只就失竊金額作出審訊。官並向他保證:「你放心啦,你一定會得到公平公正嘅審訊」。

控方表示被告在港居無定所,雖然無案底,但持雙程證入境,又指失物是在被告身上當場起回,因此反對他保釋。羅官遂將被告收押至周一交由另一法官處理。被告此時仍強辯:「咁啲錢係神仙o架嘛……」羅官回應:「咁神仙嘅錢,都係錢嚟!」

案件編號:ESCC 56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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