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安排假結婚 女保安監39月

【本報訊】任職保安員的五旬婦人,卻是假結婚集團的骨幹成員,她被指安排港人與內地居民、外籍傭工假結婚,又為「假夫婦」安排拍攝生活照以增加說服力,以協助外籍傭工等騙取受養人簽證及居留證。女保安員事後被捕,早前在區院受審後,被裁定四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昨被判入獄卅九個月。法官嚴斥其行為「就好似蛀蝕大樹的昆蟲一樣」,法庭不能姑息,否則付出代價的便會是香港市民。

法官昨判刑指,涉案五十四歲被告陳愛芬,可向參與假結婚人士提供兩萬到七萬元報酬,可見被告實際得益亦不會少於此數。被告的行為如昆蟲蛀蝕大樹,如姑息容忍會令制度崩壞,亦是對行政架構的公然侮辱。

法官續指,被告在案中角色吃重,她不但提供「一條龍」服務,例如安排「結婚人士」見面、提供服裝,且深思熟慮安排攝影師為相關人士拍照,以令入境處人員相信假結婚人士是真正結合,被告即使並非主腦,亦是案中極重要人物,故需將她判囚以懲。

案件編號:DCCC 1021/2017及29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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