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五歲女威院不治 裁定死於自然

【本報訊】五歲女童在四個月內先後暈倒、抽搐及吐出血塊,期間在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接受診治,但一直病因未明,最終死亡。死因庭經多日研訊後,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女童「死於自然」,並建議院方設立指引,向有突然死亡風險病人的家屬通報病況。女童母親表示會研究證供再決定下一步追究行動。協助家屬跟進的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則發新聞稿指,事件已交由醫委會跟進。

證供顯示,死者梁凱晴於二○一五年十一月發病暈倒,翌年二月廿九日到威院覆診時,醫生首度懷疑她有肺動脈高壓(亦稱肺高壓)病徵,安排轉介心臟專科跟進,但排期至同年七月底診症。凱晴於同年三月十二日在家突吐出血塊曾留院三天,至同月廿七日因不適再送院,經搶救後同日不治。

母不排除追究涉事醫生

凱晴母親黃佩兒指,經研訊才知悉更多當年治療凱晴的過程,當時醫護人員沒交代懷疑肺高壓的診斷,只一直稱凱晴無生命危險,忽視家屬應有的知情權,令家屬未能安排凱晴及早接受其他治療。對於會否追究涉事醫生,黃指會先研究證供才決定下一步行動。據專家證人在研訊中指出,肺高壓致死情況罕見。至於死者吐血則與「肝門脈高壓」有關,與致死的肺高壓無關。他指醫護若排期早點讓死者接受心臟專科診治當然較好,但醫護排期時皆依據臨床病徵,認為做法恰當。

案件編號:CCDI 49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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