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虐打稚子致骨折出血 單親媽判感化

【本報訊】年輕單親媽媽聲稱要做金融經紀致無暇照顧兒子,前年將一歲多兒子交予保母照顧後,保母已發現男童全身及臉部滿布新舊傷痕,及後男童婆婆亦發現孫兒手腳腫脹及活動有異,着女兒快帶孫兒往求診。經醫生診斷赫然發現男童四肢都有骨折及腫脹、雙眼結膜出血等。單親媽媽事後被捕,她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昨被輕判十五個月感化令,期間需接受心理及精神輔導等。

辯方昨求情指,感化報告顯示李姓被告(廿三歲)已對事件有悔意,感化官亦認為,被告可透過訓練而學習控制情緒,被告父母亦答應支持被告更生。辯方續指,被告願意參加相關課程及更生小組,並會按感化官指示接受心理及精神科輔導;裁判官最終按感化官建議,判被告接受感化令。

保母及被告母發現傷勢

控方案情指,被告未婚,其子生父在得悉她懷孕後即離她而去。被告在一六年一月生下兒子後與前男友同居西環一劏房單位,一七年四月保母替被告照顧當時歲半兒子時,發現其子身上滿布傷痕,加上被告一度不肯接回兒子,保母遂報警,當時未揭發被告虐兒。至一七年六月二日被告帶子往父母家,其母看到孫兒傷勢下加以查問,被告在同月十五日終肯帶兒子往醫院求診,醫生發現其子手腳腫脹及骨析,雙眼結膜出血、臉及全身均有瘀傷或抓傷等,報警處理。病理專家檢視其子後,認為傷勢是遭成年人大力搣打、搖晃或拖行造成,符合虐兒情況。

案件編號:ESCC 296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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