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尖沙咀一間珠寶行於去年七月一日被南亞與本地匪幫以開山刀及鐵錘行劫,劫去總值逾二千三百萬元的名錶及首飾,警方事後拘捕多人,早前已有六名男子被控搶劫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時,控方再落案起訴另外三女一男,分別控以他們在事發後,涉嫌接應參與行劫的人士或在澳門銷贓。控方並表示,案件將會轉介高等法院審理,現時涉案的十名被告將於四月八日,轉往東區法院先進行交付往高院審訊的程序。
十名被告依次是陳景隆(廿七歲、貨車司機)、劉澤城(十七歲、無業)、Khan Faizan-ali(廿一歲、無業)、蔡志樺(四十歲、建築工人)、廖紀永(四十一歲、裝修工人)、孫嘉賢(卅七歲、地盤工人)、林麗英(廿四歲、無業)、王秋芬(卅七歲、侍應)、王利芬(卅五歲、無業)及蔡志明(四十四歲、的士司機),最後的四人是昨日最新起訴的。眾被告中,蔡志樺及蔡志明是兄弟,王秋芬及王利芬是姊妹。
昨日新檢控的三女一男被告中,第七女被告林麗英被控一項意圖妨礙拘捕而協助罪犯罪,她被指在去年七月一日,知道陳景隆涉嫌犯下行劫及縱火罪後,她仍以自己個人資料於嘉湖海逸酒店租房予陳使用,意圖妨礙警方拘捕陳。第八至第十被告則共被控十一項處理贓物罪,指他們在去年七月初至七月中,多次在香港或澳門處理劫案中的失錶。案件押後期間,此四名被告則獲准以現金三萬元保釋候訊。另外,被指疑為本案主腦盧慶麒(五十歲),亦在日前已提訊,被控一項串謀搶劫罪。盧繼續收押至四月十七日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
案件編號:KCCC 54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