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朗新田一個車場,昨晨中年雜工為貨櫃車的車胎充氣時,車胎突然爆裂,事主猝不及防,被強大氣流及車胎碎片打中,失平衡向後跌倒,後腦着地撼爆重創,送院搶救後不治,警方已通知勞工處助查。有專家估計,爆胎時產生約一百五十磅的衝擊力,懷疑車胎本身「霉霉地」,未能承受壓力而爆開。
青山公路新田段一個車場由一間輪胎公司使用,主要為重型車輛換輪胎或充氣,死者姓黃(五十七歲),於去年四月開始在上址任職雜工,負責為輪胎充氣,他已婚仍膝下猶虛。昨晨十時許,黃在車場內工作,並為一輛掛中港車牌的十六噸貨櫃車的輪胎充氣。據悉,當充氣期間突然爆胎,產生強大氣流及巨響,黃首當其衝被氣流及車胎碎片擊中,並失平衡向後翻,導致後腦着地重創昏迷,在場姓梁(四十五歲)男工友見狀報警求助。
警方及救護員到場,將黃送往北區醫院搶救,情況危殆,其妻及親友接獲通知趕抵醫院了解,憂心忡忡,至下午四時許黃因傷重死亡。警方在現場進行調查,地上遺下工具及車胎,初步調查後,相信事件並無可疑,將案件列作工業意外。
港澳法庭交通意外重組專家兼註冊工程師盧覺強分析指,貨櫃車車胎一般充約一百廿至一百五十磅氣體,而爆胎時約有一百五十磅衝擊力,氣流擊中工人致失平衡「向後瞓」,撞中後腦肇禍。他懷疑,涉事的輪胎本來「霉霉地」,工人再充氣入輪胎時,輪胎不能承受正常氣壓致爆開。他建議技工或司機可用目測方法,檢視車胎有否出現嚴重磨損、龜裂紋、輪胎鋼線外露,甚至出現「光頭」情況,如果發現相關情況,應該盡早換胎,避免意外發生。
另外,勞工處就相關行業訂出工作指引,據刊物《重型機械車輛輪胎裝拆及充氣工作安全指引》,為輪胎充氣有多個注意事項,包括輪胎充氣要使用安全籠及安全架等防護裝置、工人要遠離車輪組件飛脫的危險範圍、工人要使用閥芯固定夾連氣喉中途閥門,以及設有調壓器的氣壓錶為輪胎充氣。
爆胎發生嚴重意外屢有發生,近年最嚴重一宗發生於一六年三月卅日,廿九歲搬運工人,運送飛機輪胎到將軍澳工業邨的維修中心,由貨車卸下兩條疊放的輪胎時,底下的機輪突然爆破,上面的機輪飛彈而起擊中工人,氣流再將他拋至五米外當場昏迷,其手持的(界刂)刀刀片更插入體內,經送院後不治。另於上月十六日,六十歲男工人在將軍澳環保大道堆填區內地盤,為泥頭車車胎充氣時,車胎突爆開,工人被擊中命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