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支持「歧視草案」包含餵母乳

【本報訊】立法會《2018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召開會議,多個團體會上表示歡迎將餵哺母乳包含在草案當中,但認為仍有改善空間,有商界議員則指草案現時就餵哺母乳部分的間接歧視是模稜兩可,例如修訂未有清楚列明中小企或因工種等問題無法提供配套設施的情況,擔心中小企會輕易誤墮法網。

修訂未提合理遷就 幫助有限

育有一名十四個月大嬰兒的全職工作者丘梓蕙表示,修訂未有要求提及合理遷就,對餵哺母乳的人士幫助有限,而過去餵哺母乳期間限制其外出自由,因為不少建築物缺餵哺母乳空間,認為現時的社會環境對餵哺母乳的母親及嬰兒並不友善。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李秀琼支持政府全面保障哺乳權,但建議政府將女性僱員授乳納入工作時間內,僱主並需向其支付薪酬。工聯會蔣肖蓮指出,餵哺母乳為應有權利,是不應受到歧視,希望政府能更深入了解婦女面對的集乳困難,而條例可清楚列明如何執行。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平機會早於一六年為檢討歧視條例提交建議,但政府只處理當中的八項建議,完成再就餘下十九項優先處理的建議作研究,憂未必能於現屆政府任內進行,對此感失望。她更稱擔心歧視問題影響公營機構服務,例如近期有醫務人員指出新來港人士佔用服務。她明白醫護人員工作辛苦及處理新來港人士遇困難,但憂慮會令醫管局不願提供服務、外地人不願來港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陳帥夫表示,歧視法例處理方法冀取得合理平衡,明白中小企擔心有適應新法例的困難,而政府草擬法例時會考慮到執法平衡。他續指,今次法案未能處理的範疇會留待下一次再處理,政府完成修訂八項平機會的建議後,便會隨即為餘下十九項建議展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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