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陳振聰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八百廿八億元遺產案中敗訴後,須支付華懋慈善基金、律政司和遺產管理人三方的訟費,而遺產管理人向在監獄服刑的陳追討逾一億元遺產管理費和訟費等,並於早前提出申請,要求由法庭評定該筆費用總額。高院昨就此進行指示聆訊時,陳透過律師質疑遺產管理人之前多年一直沒向他追討,稱有意以此要求剔除遺產管理人的申請,法官下令要在三個月內提出。
陳因偽造龔如心遺囑罪成,一三年被判監十二年,目前在赤柱監獄服刑,他昨沒有出席聆訊。法官指,陳日後想親身到法庭,法庭會作出安排。對於陳質疑遺產管理人之前沒有向他追討逾一億元的費用,法官則指出,從誓章所見,遺產管理人在之前的時間並非甚麼也沒有做,故法庭要求律師就此事給予陳相關意見。陳的律師指,他在本周一才到監獄向陳索取指示,陳有強烈意願想剔除遺產管理人的申請,但他要到監獄向陳索取指示,會遇上困難。法官給予陳三個月時間提出該剔除申請,若陳提出申請,會擇日進行審理,但若陳不提出,會進入評定費用的程序。
案件編號:HCAP 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