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童黨凌辱案:第三被告:摑事主免被發現想幫她脫險

【本報訊】十四歲女童捲入爭風呷醋事件後,疑遭十五歲女情敵糾集童黨向她施以酷刑式襲擊,包括火燒陰毛頭髮、以爛櫈腳拮下體等。警方事後拘捕八名男女童,其中三男一女否認意圖傷人和協助及教唆傷人等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少年庭續審。控方在庭上播放女被告、亦即案中第三被告的警方錄影會面片段,當中她承認曾掌摑事主,但聲稱只因想避免遭兩名主要施襲者發現她想幫事主脫險;第三被告又向警員表示:「我知我打人係唔啱,對唔住!」

現時不認罪受審的是第三至第六被告,年齡介乎十三至十五歲,其中第三被告(女)及第六被告被控意圖傷人罪,第四及五被告則被控協助及教唆他人意圖傷人罪,而當中第五及第六被告是親兄弟。至於被指為主要施襲者的十二歲首被告(女)及十五歲次被告(女),兩女早前已認罪,分別判感化兩年及判入更生中心。餘下的第七及第八被告,均年約十五歲,早前已認意圖傷人及刑事毀壞罪,收押候判。

指當晚稍後才加入施襲

第三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片段中表示,她於去年七月十一日事發當晚,是稍後才加入施襲,她去到事發現場的天水圍涼亭時,已見事主衣衫不整躺在地上。她目睹首、次被告用未熄煙頭灼事主身體及陰毛,次被告又曾從事主身上搜出數枚硬幣,然後斥喝:「你全身得咁多(錢)咋?又着名牌又咁少錢!」有人則取硬幣掟事主。之後首及次被告用打火機燒事主頭髮及陰毛,第三被告則曾掌摑事主。辯方盤問錄口供的警員,質疑第三被告是遭威嚇才作招認,警員不同意。

案件編號:WKCC 700018/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