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黎智英、唔告梁振英」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未有尋求外判獨立法律意見下,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涉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港元案,被炮轟擅改檢控準則。律政司近日又被爆醜聞,早前已請辭的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副刑事檢控專員許紹鼎,獲刑事檢控科以「顧問」合約方式續聘六個月,讓許以有薪方式過渡半年的轉職「冷河期」,與其私人執業的新工作無縫交接,似為許「度身訂造」。有學者及社會人士狠批律政司及鄭若驊私相授受,無規無矩,直斥鄭「隻手遮天」。
律政司去年十二月決定不就梁振英UGL案提出檢控,全城怒轟。早前有指許紹鼎於事發兩周後向律政司請辭,扣除假期最快本月底前離任,刑事檢控科為培訓下屬而續聘許,將以六個月臨時高級政府律師(職銜為顧問律師)合約形式工作。律政司發言人表示,為利便專門知識或經驗的傳承等考慮,部門可以合約形式聘用已離職的公務人員;又指今年預計共有五名刑事檢控人員到達退休年齡後退休,律政司有適當人事接任安排以填補空缺。不過律政司以半年合約形式續聘許,未知當局是否已接納等同轉職「冷河期」。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形容情況古怪,質疑有關顧問職位有否作公開招聘,還是為許紹鼎「度身訂造」,而聘用許作為顧問是否經過既定程序,以及有關聘用會否存在利益衝突。他認為律政司的做法並不理想,律政司應公開交代。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進修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由於鄭若驊的個人問題,以致沒法說服下屬留任,才要利用合約形式續聘。陳又指,鄭上任後仍有「秘撈」,並獲准繼續處理其手頭上的六宗仲裁個案及收取報酬,現時鄭再批准下屬有薪過渡「冷河期」,會令市民質疑鄭私相授受,包庇下屬,對律政司形象有壞影響。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表示,半年「冷河期」原意是防止政府離職人員產生利益衝突,惟律政司今次以顧問形式聘用許紹鼎,等同沒有轉職「冷河期」,令規矩名存實亡。王指出,鄭若驊領導下的律政司在多宗案件包括違法佔領行動(佔中)、壹傳媒黎智英涉秘捐逾四千萬元予民主派人士的「黑金案」、及黎刑恐東方報業集團(東方)男記者等案都「應告唔告」,十分混帳,現在又帶頭破壞規矩,等同破壞法治,如同隻手遮天,認為政府最高領導層不能坐視不理。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記者案在一七年六月四日傍晚發生,黎出席完維園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向一名在場正常採訪的東方記者,一邊用右手指着記者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出言恐嚇,當時黎的舉止及言行已被錄影,有相有片,證據確鑿,直至去年八月中,黎終被警方重案組錄取口供,惟案件拖延至今逾廿個月,律政司仍未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