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由宣布推出至正式實施歷時逾一年,有部門為免加重員工的負擔及節省行政費,上月已向前線員工派發專供公務用途的八達通;不過,有部門卻延至本周才通知員工報銷交通費的新安排,令大批員工要補充一月份交通費資料,且拒絕提供公務八達通。
政府早於前年十月施政報告中提出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至上月正式實施,歷時十五個月,但各部門因應補貼計劃而對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的處理方法,卻各自為政莫衷一是。其中大部分員工均要外勤工作的郵政署,於去年底發出內部通告,向逾二千名郵差派發專供公務用途的八達通。
不過,涉及五百多名員工需外勤工作的社會福利署則無採取同樣安排,其管理層於本周一(18日)才向員工發出內部電郵,列明員工報銷交通費要扣回交通補貼,令不少已填寫一月份交通費的員工要補充資料,紛紛怒批管理層安排失當。
有社署管理層為息眾怒,提議員工購買港鐵月票或九巴月票,以避免報銷交通費問題,被員工斥責是限制其選搭交通工具的自由,根本為其管理不善找藉口。「同政府打工啫,唔係賣身呀?我搭咩車都要你批呀!」社署發言人則表示,該署是於本月中才收到公務員事務局通知有關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