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脷洲海霸年賺千萬 地政署執法怠慢

本報過去一年多連番踢爆全港多個海域有人「霸海」圖利,其中鴨脷洲海濱的船廠用地更是「重災區」,多間船廠涉將維修用的船排違規出租作豪華遊艇泊位,年袋千萬元。有立法會議員關注事件並質詢政府的跟進情況,發展局回覆指地政總署在事件曝光後,曾四度聯同海事處突擊檢查及實地視察,但十六幅涉事用地中,九間船廠並無證據確定違反租約用途限制,其餘七間則「仍在整理調查結果」。換言之,當局花了一年時間仍未查明違規真相,更遑論懲處。

發展局局長書面回覆議員提問時指出,地政總署曾因應懷疑違反租約用途條款的投訴及轉介,於一七年十一月去信鴨脷洲海旁道十六間船廠租戶,查詢船廠用地現時用途及有否出租船廠用地作遊艇停泊用途,並提醒承租人其短期租約內的用途限制及有責任糾正任何違約的情況。有關的船廠租戶當時回覆稱,船廠用地只作船廠用途,並沒有出租作遊艇停泊用途。

先「打草驚蛇」始實地視察

在「打草驚蛇」後,地政總署於去年一、三、六及十一月,四度聯同海事處分批實地視察鴨脷洲海旁道的船廠用地,但經徵詢海事處意見後,認為並無證據確定其中九間船廠涉違反租約用途限制。至於其餘七間船廠,由於涉及的資料眾多,地政總署正在整理聯合巡查調查結果,稍後會因應調查結果諮詢海事處,確定有否違反租約用途限制。

而為加強監管該處短期租約用地的用途,經諮詢運房局及海事處,當局近期重新招標兩幅鴨脷洲船廠短期租約時,已加入特別租約條款,要求承租人提交於該短期租約用地上作船廠用途的工作單,及在政府要求時,提交由認可執業會計師的意見或其他相關文件,以證明承租人於該短期租約用地的業務收入,與船廠用途有關。

發展局:未擬改地帶用途

至於未來發展,政府認為鴨脷洲海旁道東邊用地已發展為船廠及機械工場,支援本港的漁業發展,現階段未有計劃更改該地帶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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