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修議規 參選主席需法定聲明

【本報訊】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早前通過修改《議事規則》,規定立法會主席參選人需簽署法定聲明,以示其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立法會大會昨日正式通過有關修訂。議員朱凱廸認為,立法會主席不僅要沒有外國國籍,亦應辭去公司董事職位,以撇除利益。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指,由於功能界別議員通常涉及上市公司身份,故在未有充分討論前就修規並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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