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瞞僭建呃按揭 鄭若驊未被檢控 議員轟部門縱容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放生黎智英、唔告梁振英」,加上她身陷僭建醜聞,又涉嫌隱瞞屯門獨立屋僭建地庫向銀行申請按揭,但未被檢控,遭全城炮轟。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有關鄭若驊大宅僭建醜聞的提問時,指屋宇署無向任何人士提出檢控是因為無足夠證據。有議員批評,事件中有很強證據證明鄭涉僭建,質疑當局的回覆意圖淡化事件,將要求鄭、發展局及屋宇署到立法會交代。有多名議員表明,鄭涉擅改檢控準則等多宗爭議事件,早應引咎下台。

稱屋署會適時徵詢律政司

當局的回覆指,就鄭若驊大宅涉僭建個案,無足夠證據確立有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涉參與興建僭建物,或有人涉嫌明知而向屋宇署提交失實文件或明知而違反有關規定,故屋宇署無向任何人士提出檢控,又稱會考慮搜集到的證據是否充分顯示涉案人士明知而違反須要事先獲批准及書面同意的規定,以決定是否啟動檢控程序,如有需要,屋宇署會適時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

議員要求鄭及兩部門解釋

曾舉報鄭若驊涉僭建的議員范國威指,對於當局的回覆感到憤怒及失望,認為鄭涉及的僭建有很強的證據證明,當局以理據不足為由,只是想淡化事件,難以令人接受。范又指,屋宇署稱會適時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更令人失笑,是次事件涉事人正是律政司司長,質疑發展局及屋宇署是否包庇鄭若驊,若包庇則會令該局及屋宇署公信力受損,他將會要求鄭、發展局及屋宇署到立法會相關的事務委員會解釋。

議員朱凱廸就批評,發展局的解釋並無說明到底沒有足夠證據檢控是包括哪些方面,例如到底是無足夠證據證明鄭若驊是否購入大宅後才有僭建,或無足夠證據證明她是否欺騙屋宇署;而鄭面對公眾如此大質疑,亦應清楚說明執法標準。朱又認為,鄭涉隱瞞僭建,加上她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涉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港元案件前,沒有尋求外判獨立法律意見,涉擅改檢控準則,已經失去公眾信任,去年已應該引咎下台。

司長毫無公信力早應下台

議員林卓廷認為有關回覆難以服眾,鄭若驊涉僭建的大宅,「普通人都睇到有地庫」,竟無任何人被檢控,鄭曾出書談及建築物條例,其丈夫潘樂陶更是工程業界翹楚,二人一同居住但鄭竟推說不知情,難以令人信服,加上鄭涉隱瞞屯門獨立屋僭建地庫向銀行申請按揭一事仍未甩身,鄭不控告梁振英亦遭質疑,作為司長無公信力,應盡快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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