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收回粉嶺高球場32公頃用地

【本報訊】為挽回民望,政府宣布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位於粉錦公路以東的三十二公頃用地,一半以上用於興建公營房屋。至於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建議長遠有需要考慮進一步發展高球場餘下一百四十公頃土地,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則指不發展餘下一百四十公頃用地做法合適,因需平衡各方利益,更要考慮重置高球場等,又稱若然有人提出司法覆核亦會坦然面對。香港哥爾夫球會對收回部分高球場感到遺憾,問及會否就此提出司法覆核,該會指並無補充。

黃偉綸稱,收回整個高球場會影響政府的體育政策,亦需要找重置高球場的地點,且要面對生態及基建上的限制,故暫無計劃發展球場餘下用地,又指社會沒有無痛方案,形容今次的決定不容易。他又稱不應被早前政府指有關用地可興建四千六百個單位的估算「綁死」,因為有關估算非常粗略及保守,相信日後可建的單位應更多。他表示,高球場的用地契約於二○二○年八月到期,續約範圍將不適用於該三十二公頃用地,政府屆時會設三年的特別過渡安排,三年之後涉及的三十二公頃土地將復歸政府。

其餘維持用途 公屋聯會失望

至於粉嶺高球場餘下的一百四十公頃土地,民政事務局宣布將繼續以象徵式地價續期至二○二七年六月三十日,續期後高球場須遵守規定,包括須向對外開放其設施總量的百分之三十,並與體育團體合辦每月最少二百四十小時公眾可參與的體育活動等。

公屋聯會對政府僅收回部分粉嶺高球場用地感到失望,認為政府應全面收回球場,分期發展建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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