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三年來發生廿多宗院舍虐待事件,立法會議員質疑數字僅屬冰山一角。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有關防止虐待長者及智障人士的政策,議員批評各政府部門有關虐待的數字存在差異,未能反映事實,更不滿本港未有法例專門針對保障長者等弱勢社群免受虐待。委員會最終通過動議,要求政府制訂專門保障長者及智障人士不受虐待的法例,並將疏忽照顧及遺棄列為罪行。勞工及福利局反駁稱現時已有法例保障市民不受虐待,拒承諾修例或立法,重申院舍巡查工作並不寬鬆。
勞福局等部門提交的文件顯示,截至去年十二月底,過去三年社會福利署牌照處分別收到九宗及十七宗於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內發生的虐待個案,所有個案已按程序調查及跟進。議員郭家麒認為,廿多宗個案只屬冰山一角,因現時不少市民居於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質疑政府「無能」,未能揭發更多虐待事件。
議員張超雄提到,疏忽照顧或遺棄弱勢社群等行為,不會被定罪,未能保障弱勢社群。而社署與警方有關虐待的數字更有出入,形容情況混亂,促請當局立法禁止虐待行為及統一數據。
會上通過由張提出的無約束動議,要求政府制訂專門保障長者及智障人士不受虐待的法例,並在立法前修訂相關法例,加入疏忽照顧及遺棄會被視為罪行的內容,另要求每年公開虐老數字。
勞福局副局長徐英偉回應,指現時已有多條法例,包括《侵害人身罪條例》等可保障不同人士免受虐待,重申當局已多管齊下,未來會繼續檢討法例執行情況,而社署向院舍發出的勸喻及警告數字近年呈下跌趨勢,強調執法不寬鬆。
社署助理署長(牌照及規管)黃燕儀補充,指該署有逾八十名督察負責巡查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並會在早、晚及假期期間突擊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