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全國政協黃英豪被追8700萬

【本報訊】全國政協委員兼律師黃英豪以及兩間由他所擁有的公司,昨日被一間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的境外公司入稟追討八千七百萬元和索償。該間境外公司指稱,黃英豪等人原本已把一批股票抵押給它們,作為還款保證;但及後卻虛假地報稱該些股票已經遺失,藉此取得新的替代股票,然後再出售第三方,令境外公司利益受損。

同案另一被告涉虛報遺失股票

原告Oceanmile Limited,三名被告依次是黃英豪、Limin Corporation(下稱Limin)和Perfect Ace Investments Limited。入稟狀指,黃及Limin曾欠原告債項,原告與Limin遂在○九年三月和十一月先後簽訂兩份協議,而黃或Limin履行了部分協議內容,曾支付共約四千三百萬元給原告,並把五千萬股香港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前稱海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的股份轉名給原告,但黃及Limin仍欠原告八千七百萬元。

在原告的催促還款下,黃或Limin於一○年五月口頭答應,把一億多股香港資源控股的股份抵押給原告,黃其後把該些股份交給原告,而該些股份屬Perfect Ace的名下,但Perfect Ace於一六年中虛假地報稱該些股票已遺失,獲發新的替代股票後,眾被告卻於一七年四月把該一批約九億八千萬股香港資源控股的股份出售,原告認為當中包括該些新的替代股票。

案件編號:HCA 15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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