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刀插婦眼圖割喉匪囚五年

家住土瓜灣唐樓的少婦前往接兒子放學,惟一出家門,即遇到居於樓上的中年男子尾隨,期間男子突然拿出利刀行劫,將她襲擊至血流披臉,更多番以刀圖向她割喉。「血人」少婦以為將進鬼門關,遂奮力咬傷對方食指而脫險,警方事後循現場留下「血路」擒獲男子。涉案被告昨於高院承認搶劫罪,聲稱因欠債才犯案,法官判刑指這是一宗恐怖和暴力的劫案,年輕女事主花容受損外,心理亦受創傷,事發後時常失眠和發噩夢,外出時要戴口罩遮掩臉上疤痕,故要將被告重囚五年。

案情指,涉案四十八歲被告邵雄與年約廿七羅姓女事主,在前年事發時均是該唐樓的住客,兩人不認識,但事主認得被告住在樓上。前年十月十九日事發早上,事主落樓帶兒子上學時,已見到被告,對方說要帶她兒子上學,事主拒絕。

遇頑抗遭咬手指

同日下午,事主出門往接兒子放學,她一離家即又再看見被告,被告聲稱要去飲茶,並行在她前面。當兩人下樓梯至三樓時,被告讓開叫事主先行,之後他突從後緊箍頸,她大叫救命。被告即拿出一把刀試圖插太陽穴,在刀光下她掙扎閃避,期間利刀插中她近右眼位置,她視線模糊起來。

惟被告未罷手,再數次用刀插她至血流披臉。事主遂蹲下,被告繼而用刀插她的肚,她用手擋格,並乞求被告放過她,稱要照顧稚兒。被告沒理會,繼續插她的肚、右大腿和左臂。被告更捉住她的手臂,把刀推向她的喉嚨,多次做出割喉動作,她大叫救命,被告再用刀插她的手腳。事主倒下,背囊跌在地上遭被告檢走,內有銀包、五百八十元現金、手機等。

事主趁機逃走,但到一樓時絆倒,被告拖事主到走火通道,再扯她頭髮、撼她的頭到地上。事主怕會被殺死,拚命反抗,用力咬被告的手指而成功逃往街上求救,途人報警。警方循「血路」在唐樓單位揪出被告,上門拘捕時見他雙手仍有血漬,警方在其單位和唐樓天台分別起回失物和涉案刀鋒長七吋的利刀。

求情指欠債犯案

被告在警誡下聲稱原本只想打劫,但不小心用刀插了事主一下,又透露在區內公園找不到打劫目標,在回家途中遇到事主便打劫她。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因欠債而犯案,現已後悔並為事件道歉,又指他在獄中信了基督教,每天為事主祈禱。

案件編號:HCCC 22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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