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黑金案泛民為長毛濫權護短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被指是違法佔領行動(佔中)的「幕後黑手」兼民主派「金主」,多次秘密捐款予民主派政團及立法會議員,涉款逾四千萬元,惟曾收受其捐款的時任議員均逍遙法外。多名涉事的時任議員中,只有社民連梁國雄涉收取黎智英廿五萬元而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律政司於二○一六年同樣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傳召五名立法會人員作證,惟民主派提出反對,被各界質疑「護短」及包庇,有關動議亦被否決。

李卓人先後收黎150萬

本報於一四年七月違法佔中爆發前,揭發黎智英於一二至一四年短短兩年多,透過其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的左右手Mark Simon,多次秘密捐款予不同的民主派政團和人士,包括時任議員工黨李卓人、梁國雄等,他們亦從未向立法會申報有關捐款利益,而總捐款金額高達四千多萬元。

眾人之中李卓人被揭先後收取黎智英一百五十萬元,當中五十萬元捐款更一度「袋住先」長達九個月;而黎亦先後多次向梁國雄及社民連支付合共逾二百萬元,其中廿五萬元是存入梁的私人戶口,梁則未有向立法會申報。廉政公署事後曾先後邀請黎智英、Mark Simon及多名涉案民主派議員到廉署總部「飲咖啡」,並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起訴梁國雄,惟法官最後裁定梁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其後放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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