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資對沖基金控東亞銀行 披露文件時限延長

【本報訊】持有東亞銀行逾百分之八股權的美資對沖基金Elliott,聲稱東亞主席兼行政總裁李國寶及其家族為鞏固對該行的控制權,向策略性股東配售股份;Elliott認為此舉有損其利益,於二○一六年入稟高院提出「不公平損害的訴訟」呈請,控告東亞及包括李國寶在內的十八名前任和現任董事。案件昨再度在高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法官將東亞披露文件清單的時限延長至三月底,並押後處理雙方的一些審前爭議。

涉李國寶等18現任及前任董事

呈請人Elliott International,L.P.,被告人是東亞銀行及以李國寶為首的十八名東亞現任及前任董事會成員。呈請人一方早前申請提出專家證供,但東亞對此提出爭議。法官昨日在庭上表示,待東亞提交證人陳述書和披露文件清單後,他將可以掌握到雙方的爭議,屆時再處理該申請會比較合理。另外,東亞也要求呈請人一方披露文件,法官同樣認為押後處理會比較合理。案件稍後會再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案件編號:HCMP 1812/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