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未註冊藥劑製品 拘31歲男

【本報訊】一名三十一歲男子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一部毒藥被警方拘捕。衞生署表示,檢獲的藥物包括減肥及紓緩肌肉疼痛藥劑產品,總共有八十粒藥丸及廿八片藥貼。該署暫沒接獲市民使用這些藥物後有不良反應的報告,會繼續調查事件。

使用不當現多種副作用

衞生署表示,跟進一宗市民投訴發現有人透過互聯網及社交平台出售用作減肥或紓緩肌肉疼痛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有關產品以日本標籤,包裝上並沒有附印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警方於火炭東鐵站附近採取行動,當中檢獲用於減肥及紓緩肌肉疼痛的產品,用作減肥用途的產品相信含有「呋塞米」、「瑞舒伐他汀」或「左甲狀腺素」,用於紓緩肌肉疼痛的產品相信含有「聯苯乙酸」。上述成分均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

衞生署指,「呋塞米」屬利尿劑,副作用包括低血壓和電解質不平衡。「瑞舒伐他汀」用以治療高膽固醇血症,副作用包括肌肉疼痛及頭痛;「左甲狀腺素」是用作治療甲狀腺機能衰退,副作用包括快速和不正常心跳及高血壓;「聯苯乙酸」屬非類固醇消炎藥,可外用以減輕疼痛,但不適當使用「聯苯乙酸」可引起紅斑及皮膚發炎。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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