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昨日宣布將男士法定侍產假由三天增至五天,並於下周五(18日)實施,所有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男性僱員,若子女將於下周五或之後出生,便可就其配偶或伴侶每次分娩而享有五天侍產假。勞工處指,若僱員有子女將於法例實施當日出生,又希望享有新增的兩天侍產假,就需要在下周一之前告知僱主以作安排。
勞工處發言人指出,《2018年僱傭(修訂)(第3號)條例》將於下周五開始實施,如僱員計劃放取侍產假,就需要預先通知僱主。該處舉例指,嬰兒預計出生日期前最少三個月,僱員就需要告知僱主;倘若僱員沒有給予僱主三個月的預先通知,就必須在實際放取侍產假前,預早最少五天通知僱主放取侍產假的確實日期。
發言人又說,在過渡期間,對一位有子女於本月十八日或之後出生的僱員來說,如他在修訂條例生效前,已經預先通知僱主打算放取侍產假(在此情況下指首三天侍產假),而他在放取新增的第四天及第五天侍產假前,亦必須預早最少五天通知僱主有關的確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