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道士的中年漢疑藉「作法」驅嬰靈及驗屍毒為名,涉嫌多次摸胸撩陰非禮四十七歲婦人及其十五歲女兒案,涉案五十六歲被告袁銘權被控七項非禮及一項襲擊,他於區院受審後日前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他出庭自辯。控方昨日開始盤問被告,不斷質疑他疑佛道混淆及取玄珠的運作時,被告振振有詞落力敍述。代表被告的律師亦不禁表示「荒誕難明」,法官則表示「理解不了」要求被告進一步解釋時,被告就說:「我唔知點用普通人嘅言語去解釋你哋聽」。
控方盤問被告時,先問他所屬的法力根源及所屬宗教門派。一直報稱是「道士」的被告,一時說自己先後師承兩位「佛教」的上師,亦會間中求教於觀音大士;控方遂追問被告現時所用的道術並非佛家概念時,他就說「佛」「道」相通,又強調自己是「雜修」,故不用遵守佛道兩家的操守規則;最後更索性說自己「非佛非道,自成一派」。
控方之後問他有關玄珠的來歷、運作理論及施法細節時,被告先說邪靈強姦女性時,趁女性性興奮陰門大開時植入玄珠以吸收人體陽氣,經追問後,他又說成邪靈植入的只是玄珠的「種子」,在女性體內吸收陽氣孕育成玄珠後排出,邪靈享用一顆玄珠,等同修行五十年。控方聞言遂指:「既然玄珠會被自動排出,又何需你伸手指入人家嘅陰道去採?」被告回應:「自動排出係只會排到去陰道口嘅啫」,並指邪靈會待在女性體內看守玄珠育成。
控方再提出質疑,指被告首次見婦人X,就見到她體內有邪靈及玄珠,為何首要的法事不是趕邪靈而是先採玄珠:「你在邪靈面前除玄珠,唔怕會受(邪靈)攻擊?」被告回應:「邪靈有反抗吖,但佢道行唔夠我高囉,同埋當時我衡量過o架,趕走咗隻邪靈,啲玄珠變成無人嘅寶物,任何人都會嚟搶;我同隻邪靈有商討過,佢為咗其他未成熟嘅玄珠,都同意我咁做(採玄珠)」。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7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