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在開通前,於前年五月爆出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醜聞,令政府事後要額外耗費逾五千八百萬元補救。事件中有實驗室職員涉嫌以金屬柱等物品代替混凝土進行測試,以令有關的測試結果符合要求。懷疑涉事的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當中十九名實驗室男職員,遭廉政公署起訴,其中七人早前認罪,餘下十二人否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案件昨日開審。
涉案被告包括前工地實驗員余維德、李詠暉、薛家俊、陳銳鏗、姚宇峰、葉德杰、吳汶鴻和張嘉明,以及前實驗室助理員謝德禮、李志勤、陳志成和郭文輝,眾被告均是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Jacobs China Limited)的職員,年齡介乎廿三至五十九歲。
控方昨日先讀開案詞,指各被告在一三年一月至一六年七月案發期間,受聘於嘉科,並接受有關混凝土測試的培訓。控方指有實驗室職員在案發時,因未能及時完成混凝土測試,又或用作測試的樣本已損壞;職員遂依照上司麥培盛和吳啟堯的指示「弄妥」問題,即藉着修改測試機電腦的日期,或使用替代品作模擬測試,從而得出合乎要求的報告,誘使土木署首席技術員袁寶強和劉啟森核證該些報告。控方指本案各被告均曾參與上述造假行為。
控方表示將依賴各被告在內部調查或廉署調查時所作出的招認口供,部分被告反對將有關證供呈堂,控辯雙方稍後需進行「案中案」,以決定招認口供能否呈堂。聆訊今續。
本案早前已有七人認罪,其中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六十五歲)、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吳啟堯(六十四歲)、趙志興(廿七歲)、潘家偉(廿六歲)、黎榮發(四十一歲)及前實驗室助理鄺富賢(四十五歲)等,承認串謀欺詐罪,麥判囚卅二個月,吳則會出庭頂證不認罪的被告,暫還押候判,其餘人則分囚廿一至廿三個月不等。此外,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黃國堯(六十一歲)則承認兩項使用假文書罪,判囚八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03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