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歲翁殺半癱妻官嘆悲劇決輕判 料短期內獲釋

筲箕灣耀東邨前年發生八旬老翁殺病妻的倫常慘案,患重度抑鬱的老翁擔心自己會先離人世而無人照顧半癱妻,遂以「不求人」壓妻頸項致其死亡。老翁原被控一項謀殺罪,但他早前獲高院接納改認誤殺罪。法官昨判刑時形容本案為悲劇,但考慮到案件特殊情況及被告已還押十八個月後決定法外開恩,判他監禁兩年,扣除假期及被告行為良好可獲的減刑後,預計短期內便可獲釋。

獨子12年前自殺亡

現已八十一歲被告黃國萬,被控於去年六月六日在耀東邨耀明樓某單位內,誤殺其七十六歲妻子林美琴。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與妻原育有一名獨子,但兒子有長期病患,其後更發現有大腸癌,於○七年廿四歲時自殺身亡,被告其後獨力照顧患有高血壓、類風濕性關節炎等疾病而半癱的妻子。

法官引述感化官指,死者死前曾向被告親友透露想結束生命,故認為被告屬協助自殺,但法官根據案情指出,死者從無聲稱要自殺,不應視為協助自殺。不過法官形容本案確為一宗悲劇,要一名年老長者照顧另一患病長者,不難想像兩者均會非常辛苦。被告要照顧病妻的日常生活,不但身體受苦,精神上亦受苦,對他亦是種折磨。

法官續指,被告因此患上重度抑鬱,影響了其判斷力,認為了結妻子生命是對她的憐憫。法官指被告確奪走了一條生命屬嚴重事件,但考慮到本案情況及被告年事已高,現時抑鬱症亦已痊愈,不會對社會構成危險,故予以輕判。被告的弟妹等昨有到庭聽判,並透過律師向法官求情指,他們過往沒好好照顧兄嫂並為此道歉,承諾會多加照顧被告。

被告的六弟黃志強在庭外稱,對於兄長能獲釋感高興,之後會「食餐飯」為兄洗塵,家人已將案發單位執拾好讓兄返回單位暫住。黃志強形容兄長是「好老公」,街坊盛讚他「錫老婆」且有愛心,兄長在案發時可能不懂找人協助,此是社會問題;他指日後他會多陪伴兄長行山舞劍,或會按他意願安排其入住老人院。

犯案時患重度抑鬱

案情指,案發當日被告報警稱妻子因病受苦,自己亦健康日差,不忍自己死後無人照顧妻子,故在她睡着時以「不求人」壓妻頸項致其死亡,並找黑箱車運屍,警方到場後發現被告的三封遺書。被告還押候審期間,曾接受三名精神科醫生檢查,三位醫生不約而同斷定被告犯案時患有重度抑鬱症,但認為他不會對社會構成威脅,現毋須接受住院治療,建議他接受精神科門診治療跟進。

案件編號:HCCC 9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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