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外判保安遭拖糧共40萬 僱主失聯

【本報訊】年近歲晚,打工仔正為年關開支籌算;不過,有工會昨揭發多名在機場空運中心擔任外判的日薪保安員被拖糧,部分甚至被拖一年仍未收到薪金。有涉事保安員指,其僱主更曾開出空頭支頭無法兌現,其後甚至「失蹤」無法聯繫,直言可能要借錢渡年關。工會代表指,現時十七名保安員合計涉及約四十萬元欠薪,已到勞工處求助,並會入稟勞資審裁處。

去年一月薪金仍未收到

街工勞工幹事王峻達指,日前已接獲多名保安員求助,指他們在機場空運中心一間物業管理公司任職,日薪約五百七十至六百元,惟資方一直未有依時出糧,或只支付部分薪金予員工,不少人見「勢色唔對」,任職未夠一個月已呈辭,惟資方繼續採取拖延策略,令部分保安員至今仍未取回去年一月份薪金。

王峻達續指,涉事的公司其後變本加厲,拖欠所有員工去年十一及十二月份的薪金,而單是向工會求助的十七名員工已涉及約四十萬元欠薪,尚未計算其他未有前來求助的員工,估計實際欠薪金額更大,已與受影響員工到勞工處求助,並安排在本月廿三日召開調解會議,如僱主繼續失聯,將在本月廿八日到勞工處落口供,以入稟勞審處追討欠款。

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表示,年近歲晚已接獲多宗欠薪投訴,多數為清潔、保安等行業,由於事主多為較年長的打工仔,較容易被僱主操控,又指《僱傭條例》雖訂明,僱主如故意不依時支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卅五萬元和監禁三年,惟過去鮮有僱主被判監,加上工人追討需時,令無良僱主更加有恃無恐,要求勞工處加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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