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油倉積聚高濃度油氣,接觸明火有機會爆炸。曾於遠洋貨輪工作的香港海員工會副主席蔡良丕坦言,自己曾參與過無數次遠洋輪船的加油工作,惟從未發生爆炸及起火意外,他形容今次油輪大火極為罕見,一般而言,若加油時遵循安全守則,應該不會發生這樣的嚴重事故。
蔡相信,肇事運油輪在香港補充的燃油數量約一千幾百噸,根據安全守則,加油時附近不能吸煙,而油管接駁口必須扭實外,更要做足防漏措施,例如要放兜用作承載漏出的油,一旦漏油亦不會向四周擴散。此外,加油位置亦要放有木糠及滅火筒,以防漏油時可迅速用木糠索乾燃油;在接駁油管時,務必要「駁啱位」,加油時不能操之過急,一定要循序漸進,慢慢泵油,不要一次過谷太快,以防谷爆喉管導致漏油。而在加油期間,亦要有人「睇到實」,確保加滿油可即時閂喉。
針對今次事故,蔡認為釀成爆炸要有三個先決條件,即必須要有氧氣、油氣濃度達到閃燃濃度,以及要有足夠的溫度。他指出,假如當時是加主機使用的重油,即使吸煙亦不可能導致爆炸,因此估計爆炸原因很大可能是油倉積聚了大量高濃度油氣,船員打開油倉時,剛好有人在附近吸煙,當油氣接觸火後便引發爆炸。雖然規例標明加油時不能吸煙,不能明火,但蔡不諱言,「有人確實會你有你不准,我有我照吸煙」,因此認為吸煙引發爆炸起火的機會頗大。
至於船上有電線短路或煮食明火是否有機會導致爆炸,蔡認為根本沒有可能,原因是油倉附近根本不會有電線,即使有靜電,只要一接駁油管,靜電便會流走;船上的煮食廚房,更是與油倉距離相隔頗遠,煮食爐亦裝有防煙罩阻止火屎噴出,所以煮食絕不會引發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