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綜援申領年齡 擬下月上調至65歲

【本報訊】上屆政府提出收緊長者綜援的申領年齡,由現時六十歲調高至六十五歲。消息指措施可望於下月一日起實施,在新安排下,六十至六十四歲長者只能領取健全成人的綜援金額,較原有的三千四百多元長者綜援少逾千元,首年預計有二千多人受影響。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孤寒」老人家,一方面聲稱新一年將增加多項福利開支,一方面卻收緊長者綜援。

被斥寧製大白象 唔敬老

截至去年十月,全港有十四萬三千多名長者領取每月三千四百八十五元的綜援,消息透露,調高申領長者綜援歲數的政策有望於下月實施,並不設過渡期,有意申領長者綜援的六十至六十四歲人士,需要轉領健全成人的綜援金額,每個月為二千四百五十五元,較長者綜援金額少近三成。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鄺俊宇炮轟政府「唔敬老」,質疑措施可為政府節省的開支不多,「無錢(盈餘)可以理解,但有錢又拎去做大白象」而不惠及市民,又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早前在網誌透露福利開支預期有雙位數字增長,直斥政策矛盾,促請當局落實政策前交代方案。

社會福利署回覆指,鑑於香港人均壽命延長及近年退休年齡延至六十五歲的趨勢,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會由六十歲提高至六十五歲,政府正在調整電腦系統及作相關準備,在新政策實施前,已領取長者綜援的六十至六十四歲人士,以及殘疾或健康欠佳人士,將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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