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車交換錶位即免罰 運輸署未堵法例漏洞

【本報訊】屯門菜檔長霸錶位,為何政府部門卻「冇符」?負責管理該道路的運輸署回覆本報查詢指,仁政街近仁愛堂體育中心的位置設有兩個貨車路旁停車收費錶泊車位,根據《道路交通(泊車)規例》,任何人在泊車處連續停泊車輛超過廿四小時才屬犯罪,罰款為兩千元。屯門區議員歐志遠指條例存在漏洞,若兩貨車在停泊廿三小時後交換停泊位,便可逃過法網,批評法例落後及罰則過輕。

區議員促當局修例根治

屯門仁政街是區內其中一條繁忙的街道,也是居民出入的必經之路。平日除交通繁忙,人流亦多。而就在該路段的轉角位,菜檔的兩大貨車卻佔據了兩個錶位,貨車上卸下的膠箱堆到人一般高,佔滿行人路及車路,偶爾散落的菜渣及菜水令地下濕漉漉,車輛駛過時都需慢駛避開貨品,行人路過時都須小心翼翼避開,輪椅人士更加是寸步難行。

堆積的貨物不但阻礙通行,更阻塞附近大廈走火通道,若發生火警,恐怕阻礙消防車進入,妨礙市民逃生。而礙於錶位已被霸佔,附近大型超級市場的貨車都須從臨近路段卸貨,再靠手推車拉至超市內。歐志遠批評規例「莫名其妙」,容易令人走法律罅逃避刑責,交換停泊可輕鬆逃避刑責,而兩千元的罰款亦欠阻嚇性,促當局修例填補漏洞,並加重罰則解決問題,根治違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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