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 督察稱黃台仰煽動群眾「玩大佢」

【本報訊】二○一六年年初一及年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案,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在內的四名男被告,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共七罪,控方昨於高院傳召時任西九龍機動部隊督察麥寧峰作供。麥憶述事發當晚黃台仰站在高處指揮及煽動群眾阻礙警方執行職務,黃用擴音器稱要跟警方「玩大佢」,群眾聽罷更加激動;另外梁天琦則宣稱當晚正進行人數不足三十人的選舉遊行,毋須向警方預先申請批准,不過麥肯定現場不止三十人。

現已晉升高級督察的麥寧峰供稱,警方事前已收到線報,有學生組織事發當日會到砵蘭街聲援小販,因此年初一晚上,他聯同兩隊機動部隊隊員共廿人,到新填地街與豉油街交界候命。當晚十時許,他收到電台通知,砵蘭街朗豪坊對開發生有人受傷的交通意外,他奉命到場處理,目測該處聚集了逾五百人。

指有女警遭掟傷左眼

至晚上十時多,群眾情緒相當激動,有人向警員掟花盆及垃圾等硬物,有女警被掟中左眼受傷需送院治理。警方先後發出四次警告,呼籲群眾返回行人路但不成功,有人將自製盾牌、口罩及護眼罩等物資,傳遞到黃台仰及梁天琦站立的位置。至凌晨近二時,黃倒數「三、二、一」,群眾便開始衝擊警方防線。

案件編號:HCCC 408、408A/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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