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少爺」高空撒錢引起眾人哄搶,連日登上報紙重要版面,從廣告宣傳角度講是一次成功的操作,也是一次高明的操作。他選擇到深水埗派錢,不僅因為當地是貧困區,更有意諷刺港府為富不仁,守着金山銀山卻有錢不派,還不如他這位挖礦機暴發戶有愛心。
當然,獻愛心也好,打廣告也好,派錢引起眾人哄搶,引發現場混亂,交通為之阻塞,也是不爭的事實,更有人冒險爬上屋頂及探身出窗口執錢,沒有出現跌死人悲劇,可謂幸運。按香港法例,撒錢是擾亂社會秩序行為,警方將之拘捕也算是於法有據。
但換個角度看,市民高調派錢違反《公安條例》,港府做守奴財漠視民困,同樣可以構成擾亂社會秩序罪。庫房連年水浸,港府富到流油,同時香港窮人不減反增,在職貧窮、長者貧窮問題不斷惡化,窮人哀歌唱不完。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港府無錢派街坊,卻有錢送給假難民;這邊廂為填海造島不惜掏空庫房所有,那邊廂預告財政盈餘減少,為下年度財政預算案拒絕派糖提供藉口,此舉勢必激化民怨,不排除有人上街抗議,阻塞交通,甚至引起支持及反對政府兩班人馬對峙打鬥,不也是破壞社會秩序嗎?
所以說,派錢或觸犯刑法,不派錢更加有罪。戴着手銬的幣少爺口角含笑,自然是笑中有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