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提出將法定產假由十周延長至十四周,月薪五萬元以下僱員新增產假的五分之四薪酬由公帑支付,明年底將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團體及議員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公聽會上均支持延長產假,但不滿政府不資助全薪及設月薪上限,批評政府歧視高薪女僱員及至二二年才實施是拖延。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指延長產假對母嬰均有好處,但設月薪上限涉歧視高薪女性。香港飲食業聯合總會指政府承擔產假薪酬可分擔中小企的壓力,促請當局制訂簡便制度助僱主申領資助。
議員葛珮帆批評政府歧視高薪女僱員,並不公平,質疑政府憑甚麼理據設五萬元月薪上限。議員黃碧雲指,政府預計資助額為四億七千九百萬元,若承擔餘下五分之一薪金,額外開支也不算多。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回應指,僱員年薪由數十萬元至百多萬元,五萬元月薪上限已涵蓋九成半女僱員,五分之一薪酬等同兩周薪酬,約為二億五千萬元,制訂政策不是錢的問題,是涉及原則,勞工法例很多項目均設薪酬上限,不涉歧視。
另外,教育局發出通告,由明年元旦日起,資助學校、按位津貼學校和直資學校的合資格教職員有薪產假延長至十四周;亦鼓勵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合資格教職員可獲延長產假至十四周,政府會提供聘請替代人員額外薪金開支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