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傭工秘撈被捕僱主需孭責

外傭非法打工屢見不鮮,本報曾揭發有外傭放假期間秘撈,更有外傭夾錢租舖做老闆,保守估計每日可賺數百元。有關注團體建議僱主得知外傭兼職應立即報警。

違反逗留條件 可拘僱主

銅鑼灣銅鑼廣場及元朗同益商場為近年印傭聚集地,開設多間印尼及菲律賓店舖,部分只在周日營業,店舖由印傭擔任售貨員,有商店更由數名外傭合資開辦,自己夾錢入貨做老闆。本報曾報道其中一位印傭,於店舖晚上九時關門後,她便回到半山區住宅「交人」,平日則負責少主起居飲食及送上學。

有外傭僱主直言,部分外傭為賺外快寧願向僱主買假期,僱主敢怒不敢言,指現時外傭供不應求,只好吞聲忍氣。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指,曾有僱主因被外傭威脅求助,「個工人話每日要出去兩個鐘,要去街市做嘢(兼職),唔放人就唔幫手。」她強調,不論外傭在兼職期間受傷或被捕,僱主均要負責,「佢違反逗留條件,入境處可以拉個僱主,你點澄清呢?點知你哋兩個有咩交易?」她建議僱主遇外傭違法兼職,不應妥協,可立即報警處理。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