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六歲中學女生四年前在校結識男資訊科技助理後,邀助理返家打機,但遭助理強脫衣服拍裸照兼大肆非禮,女生求刪相反遭非禮,最後一次非禮時被女生母親男友撞破,助理曾付十萬元欲「私了」。男助理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四項非禮罪及一項刑事恐嚇罪成立,昨被判監五年。
卅三歲被告昨透過律師求情指,他至今仍堅持自己清白,但承認自己「糊塗」而後悔,因沒有及早與事主斷絕來往,令自己身陷險境,又連累其退休父親需再次工作養家,母親亦陷於抑鬱。至於與被告相戀六年的女友則稱完全體諒被告,打算在他捱過今次風波後與他結婚。
區院暫委法官張潔宜判刑時指,被告雖不是事主的老師,但亦會在課堂上提供協助,又會協助事主溫習,深獲事主信任,故認為被告的所作所為違反誠信,斥責被告連番非禮年齡比他小十多歲的事主,故判阻嚇性監禁。
案件編號:DCCC 110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