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部分安老院舍涉經營不當,對長者錯誤用藥、侵犯私隱等,但負責監管的社會福利署對有關違規行為只能警告了事。申訴專員公署日前發表報告,建議當局修例,將相關違規行為納入安老院舍法例。社署助理署長(牌照及規管)黃燕儀昨日表示,社署會加強監管,但沒正面回應該項建議。有立法會議員狠批本港私營院舍良莠不齊,但社署疏於監管,態度如當申訴署建議「多餘」。
申訴署日前炮轟涉安老院運作的《安老院條例》及《安老院規例》落後,過去廿二年沒有修訂,現行法例亦不全面。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昨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指,私院的違規問題普遍,如不當使用約束物品束縛長者等,甚至有院舍預先安排醫生簽署空白的使用約束物品同意書,涉嫌違反《安老院實務守則》。
張指,三個月前曾視察部分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甲一私院,發現有大型院舍竟用單車鏈鎖門,阻止長者外出,又有院舍疏忽照顧,任由長者跌在地上痛苦呼喊。
安老服務協會主席李輝反駁,報告列出的問題已是三年前,社署近年監管力度加大,例如將院舍被警告的紀錄放在網上等,形容「業界好緊張」。
張認為,現時九成院舍持牌人屬公司或集團,變相院舍出現問題時,沒人需面對刑事責任,被釘牌院舍更可以改名,便由同一集團及人士繼續持有,反映發牌制度有漏洞。李輝回應指,若要由院舍院長等人承擔刑事責任,將難以聘請人手。
黃燕儀表示,近年社署已推行改善措施,並加強人手,每次巡查均屬突擊及全面。黃多次被問到會否跟隨建議修例,將違規行為納入法例,她未有正面回應,只重複社署會加強監管。張超雄直斥,「你意思係申訴署建議係多餘,依家已經得啦」。黃強調,該署去年六月成立的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當中會檢討相關違規問題的罰則,下月將增加小組會議,期望明年五月底向勞工及福利局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