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治安警察局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據知草案建議新增一名副局長以專責處理出入境事務,架構重整後將設有一名局長及三名副局長,而原有的八廳十一處則擴展為十一廳廿六處;草案同時建議增設內部監管及資訊廳,專責統籌資訊技術、研究及監督工作。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指,治安警現時編制六千零二十七人,計劃逐步增加三百個職位,以應付口岸增加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