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總東翼前地一年獲批辦30公眾集會

【本報訊】高等法院上月裁定政府在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加裝圍欄並訂下守則屬違憲,政府行政署已就判決提出上訴。行政署的數字顯示,自去年十二月廿八日重開東翼前地以來,至今已有三十項公眾集會獲批准進行;至於個別人士或團體於工作天期間表達意見及遞交請願信件,共有十八項在不阻礙正常運作的情況下進行。

加裝圍欄判違憲 行政署上訴

行政署於二○一四年七月,將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加裝圍欄,並訂下守則禁止市民在周一至周六進入,周日進入該處集會要獲得行政署批准,高院原訟法庭於上月裁定有關措施屬違憲。該署昨日回覆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提問時表示,該署上訴是希望釐清相關法律觀點,包括法庭在審視政府就物業管理所實施的措施,對市民的發表自由及集會自由限制是否相稱及合憲時,應依據那一個法律標準。

行政署續指,現正重新檢視目前有關使用東翼前地舉行公眾集會或遊行的機制及指引有否改善空間,並會在完成後盡快公布,而該署會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包括有關集會或遊行的形式、規模、對政府的運作及東翼前地主要用途的影響等,以期取得一個平衡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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