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發現《中醫藥條例》有漏洞,一些聲稱「中藥保健產品」只需加入非中藥成分,即可避過條例規管,令人憂慮部分含有砒霜、水銀、蟾酥等毒性較強中藥材成分的產品或「無王管」,嚴重威脅市民健康。
申訴署比較了市面上多款註冊中成藥及與其名稱相似的保健食品。其中產品A和產品B同樣名為「安宮牛黃丸」,兩者均含有麝香、黃連等藥材,聲稱有清熱開竅及豁痰解毒的效用,但產品A加入了不屬中藥材的葡萄籽,故不受《中醫藥條例》規管,亦毋須註冊。
申訴署再比較兩款同樣標榜對心臟有益、功效包括強心止痛的「心丹」產品J及K,兩者均含有蟾酥,此成分被納入《中醫藥條例》的附表一,即屬毒性較強的中藥材,與水銀、砒霜等約三十種藥材並列。但產品K獲發「確認中成藥過渡性註冊通知書」(HKP),沒有註冊的產品J成分表中則稱含「其他」成分,卻沒詳細列出,衞生署表示會跟進個案。申訴署指若「其他」成分包含非純粹中藥,即產品J同樣不受規管。
申訴署強調,如產品含有毒性強的成分,便不應因加入了非中藥成分便可繞過規管,質疑相關法例漏洞威脅市民健康。立法會議員陳恒鑌促當局把中成藥及健康保健食品市場分開,希望政府可修訂中藥註冊條例,並立法規管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