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伯明翰盜款案 執董指CEO拿錢最多

【本報訊】持有英冠球隊伯明翰城的伯明翰環球控股有限公司(現易名伯明翰體育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男經理涉嫌冒簽支票盜款三千多萬元案,該公司時任執行董事馬瑞昌昨於高院繼續接受辯方盤問時,他否認自己只視公司如提款機或「豬仔錢罌」。他反指公司時任行政總裁 Peter Pannu才是拿公司錢最多的管理層。

否認指示被告簽發涉案支票

被告高家威(卅六歲)的代表律師指出,控方證人馬瑞昌(下稱證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雖聲稱一直為公司尋找新業務,最終一事無成,但卻就照支高薪;辯方又指公司戶口有大量現金開支,證人心知肚明金錢最後會落入其大舅兼時任主席楊家誠的袋內。涉案支票其實是證人或楊指示被告簽發。證人強烈否認:「如果我同意,我同主席(楊家誠)直接簽就得,使乜兜咁大個圈,然後舉報佢呀。」

對於白支高薪的說法,證人則「踢爆」Pannu才是拿錢最多。他透露公司與 Pannu簽訂「不平等條約」,Pannu月薪廿萬元,又另外開設顧問公司,以管理球會之名一年支取數百萬元,而居於自置物業的Pannu更有房屋津貼,並要公司替其交稅等。公司曾為此核查英國公司的帳目,但始終不得要領。

辯方亦追問證人,關於楊家誠在事發時資產被凍結的財政狀況。證人表示楊有向朋友借錢,包括亞洲電視主席鄧俊杰以及商人楊越洲。他亦披露,曾為替公司融資而與楊成立另一公司,由伯明翰環球以每股一角向該公司配股十二億股,盼籌一億二千萬元;惟最終失敗。

案件編號:HCCC 7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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