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工廈重啟 改建過渡屋

【本報訊】發展局重啟活化工業大廈計劃,當中包括彈性處理規劃、地契和樓宇設計規定,免收改作過渡房屋的地契豁免書費用,以促成民間提出的過渡性房屋方案。位於商業、綜合發展區、商貿和住宅地帶,已經或即將整幢改裝用作非工業用途的工廈,可以部分或全幢闢作過渡性房屋。當局目標是於明年初發出作業備考及實施文件。

活化工廈共有六項措施,其他措施還有整幢改裝,限時三年內改裝商業、商貿及工業地帶內、樓齡十五年或以上的工廈,作分區計劃大綱圖列明的准許用途,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附加條件是大廈一成面積須劃作政府要求的特定用途,例如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創新科技、社區服務或體育及康樂用途等。

重建方面,放寬最高核准非住用地積比率,上限為兩成,以推動重建一九八七年前落成而位於主要市區及新市鎮住宅地帶以外的工廈。

現有單位可作文藝創科用途

就現有工廈的個別單位而言,五年內放寬申請地契豁免書政策,准許有序地將單位用作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及創新科技用途。業主毋須另行申請及繳付地契豁免書費用,但是前提是該用途必須屬規劃制度下已准許的用途。

在顧及公眾安全前提下,擴闊緩衝樓層准許用途,涵蓋電訊機樓中心及電腦數據處理中心,以促成業主局部改裝低層為非工業用途。倉庫用途定義更廣闊,涵蓋貨物裝卸及貨運設施、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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