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宣傳以法治國多年,但民間對法治、法律的信心一直不高。民心不振,與被宣傳為正義、公正、清廉的法治體系信用不高有關,山西省過去半年的情況,便是民心脆弱的寫照。山西過去以煤老闆多聞名,最近卻以法政體系貪官多聞名。過去半年多,山西省法院及政務體系有最少七名官員被紀律調查、查處。日前,山西省紀委監委又有新通報,正廳級高官、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亦被查,這名擔任山西省高院副院長十八年之久的法政大員,涉及的同樣是嚴重違紀違法。
一個又一個法政高官被揭發,山西省的百姓很難不氣憤、心寒。從八名高層的官銜來看,太原市中院副院長、太原市中院執行局局長、山西省高院原專職委員、臨汾市中院審監庭副庭長、隰縣法院院長,幾乎掌控山西省重要城市的法政大權,一市一縣均在握,要在職務中鬆章、謀私利、為特定組織或公司服務,實在太容易。
都說官官相衞,若這官是法院體系,保護傘作用便更廣、更厲害。山西監委的調查指,法政大員違法的事多涉三方面,一是不當減刑;二是利用職務便利在案件訴訟作不當結論;三是為己或為他人謀取利益。說白了,就是法庭根本成了私家章,喜歡怎麼蓋就怎麼蓋。要哪方得益、哪方官司能勝,根本不是法律說了算,而是利益說了算。
連串事件被形容成山西省法院系統的「塌方式腐敗」,當一個省的法政體系有這麼多高層人員被查處,這個省的法治還能令人民有信心嗎?一省如此敗壞,全中國又有多少個省、市或高級、中級法院的法政人員如出一轍?
內地近年高速發展,人民對經濟及民生的憂慮少了,但對社會、體制的公平追求卻多了,法治是一個公平社會的最基本要求,若法治體系遭破壞,社會必將失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