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尹兆堅昨到灣仔警署接受警方的「預約拘捕」,二人隨即被落案控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十九條(b),即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另尹兆堅被加控一項侵害人身罪,今早九時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各獲准以一千元保釋外出等候提堂,二人均強調不會承認控罪。
昨日早上十一時,林卓廷及尹兆堅到達灣仔警署,逾三十人在場聲援,當中包括多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及涂謹申等,佔領行動發起人之一的陳健民亦有到場發言聲援。林、尹在警署逗留約兩小時後,於下午約兩時離開。
林卓廷表示,律師將研究控方控罪資料,當中約有十份口供和影片,再計劃下一步行動。他續說,當時未有聽從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他離開議事廳的指令,因而被指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林強調自己未有作出違法舉動,當時只是以和平方式抵抗立法會主席的裁決,形容這罪名「莫須有」。
林卓廷說:「大家可以在網上片段睇得一清二楚,我係無扔東西、無打人,亦無離開我座位,純粹口頭抗議,幾分鐘時間已經被帶離議事廳,但咁都被刑事檢控」,並批評控罪荒謬,屬於政治檢控,強調不會認罪。
尹兆堅則稱,警方未有解釋控罪內容,卻指他有襲擊一名立法會保安人員。但尹強調自己從沒有意圖傷害任何人士,相信一旦被成功檢控,未來議會聲音會被進一步打壓。
林卓廷及尹兆堅被指於今年六月十三日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會議上,拒絕聽從離開會議廳的指令,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期間,有保安人員受傷送院。至於當日尚有三名議員被逐出立法會,最終只有林、尹二人被控;據悉,警方是諮詢律政司意見後由控方決定。